第10章 天桥尾书·说书人拍案惊堂木(2/2)
小乞丐却认真地摇了摇头,脑袋像拨浪鼓似的,眼神格外坚定,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执拗:“不是道具!是真的!他没飞,他就站在我面前,还摸了摸我的头,说‘你的书快说完了,再请老王替我收个尾,把该说的都说清楚’!”
老王只觉脊背发凉,像有一股冰冷的凉风顺着后颈往骨子里钻,冻得他浑身发僵。他忽然想起,每天散场后,自己都习惯把剩下的茶水泼在不远处的土地庙后墙角,一来是图个方便,二来也是给土地爷敬点茶水,求个平安。今儿个早起路过那墙角,竟看见墙角的泥土里冒出了一簇金粉,细细碎碎的,像谁撒在那儿的纸钱,当时他没在意,只当是哪个孩子撒的玩意儿,现在想来,那金粉和他说的金灰雨,竟一模一样。此刻再看那枚金币,缺角处竟缓缓渗出一丝血线,红得刺眼,像刚流出来的鲜血,顺着铜钵的纹路慢慢爬,速度不快,却带着一股诡异的执着,径直朝着他放在桌沿的指缝游去。
老王吓得急忙甩手,手指飞快地缩回,像是碰到了烧红的烙铁,可那血线像活物似的,根本不受影响,绕了个小小的圈,没跟着他的手离开,反而停在了铜钵底,一点点凝聚起来,颜色越来越深,最后竟凝成了一只小小的燕子形状,翅膀张开,尾巴微微上翘,像是随时要振翅飞起来,栩栩如生,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着狂跳的心脏,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目光再次环顾四周:人群里有惊讶,有疑惑,更多的是藏不住的贪婪,那些人的眼睛死死盯着铜钵里的金币,像饿狼盯着猎物,还有人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仿佛那里也会突然蹦出一枚金灿灿的金路易。老王心里清楚,这书不能再这么编下去了,必须收束,而且得收得漂亮,收得干净,把众人的心思压下去,不然指不定要出什么乱子,轻则有人争抢斗殴,重则可能引来官府,到时候麻烦就大了。
于是他猛地举起醒木,手臂高高扬起,积攒了全身的力气往下一拍,“啪——”这一声比之前任何一次都响,震得桌面都发颤,桌上的铜钵都跟着晃动了一下,地上的尘土被震得飞扬起来,迷了不少人的眼睛。“诸位!”他的声音带着几分沙哑,却依旧有力,像洪钟似的,压过了所有的嘈杂,“金燕已去,故事到头;买命钱缺角,谁捡谁愁!老朽今日把话撂在这儿:都回家用热水泡泡脚,洗去一身浊气,往后在太阳底下走正路,凭力气吃饭,凭良心做事,别惦记那些不属于自己的黄白之物!李三飞得比命还高,活得自在洒脱,可咱普通人的命,就只有一条,折腾不起!诸位,散了吧!”
人群哄然散开,脚步杂乱,议论声也再次响起。有人嘴里骂骂咧咧:“什么玩意儿,刚说到最精彩的地方就停了,老王这是怂了吧!怕真招来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也有人心里发毛,一想到那枚带血锈的金币和会渗血线的诡异景象,就浑身不自在,不敢多待,转身就往家走,脚步匆匆,像是有人在背后追。那小乞丐刚想跟着老王走,却被三个流里流气的混混围了起来,为首的混混三角眼一斜,眼神凶狠,脸上带着横肉,伸手就要去抢小乞丐手里的空拳头,恶声恶气地说:“小子,把金币交出来!不然老子抽你!别以为有老王护着你就没事,惹急了老子连他一起收拾!”
老王眼明手快,不等那混混的手碰到小乞丐,手腕一翻,折扇“唰”地展开,扇尖像一把锋利的小刀,精准地扫在那混混的手背上,力道不大,却带着一股巧劲,疼得那混混“哎哟”一声叫了出来,飞快地缩回了手。同时他另一只手飞快地一捞,像变戏法似的,把铜钵里的金币扫进了自己的袖管,动作干净利落。“滚!”他低喝一声,声音不大,却带着几分慑人的气势,眼神凌厉如刀,死死盯着那三个混混,完全没了平日里说书时的温和,“想送命?就找个高泼自己跳下去,别在这儿碍眼!这孩子的东西也敢抢,活腻歪了?”那混混被扇尖扫得生疼,再看老王眼神凌厉,像变了个人似的,完全不像平日里那个只爱说书的老头,心里顿时发怵,知道自己惹不起,嘴里骂骂咧咧地放了几句狠话,带着两个同伙灰溜溜地溜走了。
小乞丐仰起头,看着老王,眼睛里还带着未散的恐惧,怯怯地问:“先生,那金币还我吗?他说那是给我的糖钱。”老王伸出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顶,粗糙的手掌抚过他纠结的头发,带着几分暖意,低声道:“娃,这东西不是糖钱,是催命符,吃人不吐骨头,留在你身边会惹祸上身。我先替你镇着,等过些日子风头过了,再给你想办法。走,跟我去吃碗热汤面,暖暖身子,看你冻得直发抖。”
等人群彻底散尽,天桥又恢复了最初的平静,只剩下几个摊贩在收拾东西。老王收拾好场子,把桌上的铜钱一个个捡起来,放进小钱箱里,铜钱碰撞发出“哗啦啦”的声响,清脆悦耳,却驱不散他心头的阴霾,那阴霾像浓雾似的,越积越厚。他刚要在长凳上坐下歇口气,缓解一下紧绷的神经,忽听铜钵里又传来“当”的一声轻响,声音不大,却在这寂静的场子里格外清晰。他心里一沉,低头一看,那枚缺角的金路易竟又出现在了钵里,像是从来没被他收起来过,缺角处的牙印更深了,血锈也更重了,颜色暗沉得发黑,像是吸了什么血气,透着一股诡异的腥甜。
老王心里一惊,魂都快吓飞了,急忙从抽屉里摸出一把生了点锈的小钳子,颤抖着夹住那枚金币,凑到油灯下仔细看。油灯的火苗跳跃着,映得金币的影子忽明忽暗,这一看,吓得他差点把钳子扔在地上,浑身的血液都仿佛凝固了:金币背面的小字竟变了——原本的“下一个,轮到谁?”后面,多了一行更小的字,字迹扭曲,像是用指甲刻上去的——“说书人,嘴一张。”这几个字,像一把锤子,狠狠砸在他的心上。
他的手剧烈地颤抖起来,控制不住,钳子“当啷”一声掉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声响,金币也跟着滚了出来,在光滑的地面上转了几圈,停在了他的脚边,缺口朝上,像是在嘲讽他的无能。老王只觉得嗓子眼发干发紧,像吞了块烧红的火炭,又干又烫,连呼吸都觉得疼,胸口闷得发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窗外,晓雾渐渐升腾,越来越浓,太阳已经冒出了屋脊,金色的阳光洒下来,把天桥照得一片金黄,暖意融融,可老王却觉得浑身发冷,像掉进了冰窖里,从骨头缝里往外冒寒气。
他仿佛能清晰地感觉到,有个人就站在他背后,穿着青布小帽,和他说的那个瘦高个一模一样,左手拎着酒壶,壶里的酒香似乎都能闻到,右手的金光透过衣料,映在他的后颈上,带着一股冰冷的触感。还有一根冰冷的指甲,尖尖的,正轻轻敲着他的后颈,一下,又一下,节奏缓慢,带着一种诡异的耐心,像是在等他开讲下一场书,又像是在催他赴一场死亡之约。
老王喃喃自语,声音微弱,带着几分自嘲和无奈:“李三啊李三,你这混小子,飞得比谁都高,活得比谁都自在,却把这要命的祸事留给老哥我来收尾。你倒是洒脱,我却要被这烂摊子缠上了。”随即又苦笑一声,摇了摇头,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满是苦涩:“吧吧吧,谁让咱吃的就是这碗开口饭?拿了人家的赏钱,就得把故事讲完,哪怕这故事是催命的符咒,也得硬着头皮讲下去。”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老王还是照常支起了那张老红木桌,桌围上的“评书泰斗”依旧脱着丝,在晨光里显得格外沧桑。来听书的人比昨天还多,挤得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连周围的屋顶上都站了人,一个个都伸长了脖子,眼神里满是期待,等着听“金燕子”的后续,想知道那枚买命钱最终会落到谁的头上。老王拿起醒木,指尖在上面摩挲了许久,顿了又顿,像是在做什么艰难的决定,然后“啪”地一拍,开口却换了词,声音低沉,带着一种说不清的沉重。
“今日不说李三,说一个‘说书人’——他靠一张嘴吃饭,靠一张嘴讨生活,却也靠一张嘴惹祸上身;他劝人向善,教人体谅包容,自己心里却藏着不为人知的贪念,也曾羡慕过那些不劳而获的富贵;有一天,他嘴里叼着一枚金币,那金币黄澄澄的,却带着致命的煞气,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最后才明白,有些钱,沾了就断不了,有些债,欠了就必须还……”
台下,那小乞丐早早地就来了,坐在第一排的地上,依旧是灰头土脸的模样,只是身上的破棉袄似乎被整理过,脸上的泥印也少了些,眼睛却比昨天更亮了,像两颗被擦拭干净的黑宝石,一眨不眨地盯着老王,眼神里带着一种超越年龄的通透。老王的目光扫过他,两人对视的瞬间,老王心口猛地一紧,像是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仿佛在小乞丐清澈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影子的缺口——那缺口里,正嵌着一枚缺角的金路易,血锈斑斑,狰狞可怖。
他继续讲着,声音却越来越低,越来越冷,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一种压抑的绝望。讲到一半,他下意识地摸向自己的口袋——那枚缺角的金路易,正安安稳稳地躺在那里,贴着他的掌心,像一块烧红的烙铁,一点点往肉里嵌,不疼,却烫得他心慌,仿佛要把他的掌心烧出一个洞,和他的血肉融为一体。
没人知道,这关于金燕子的故事,不是收尾,才刚刚开始。而这故事的主角,早已从燕子李三,悄悄变成了他这个说书人自己,一场关于宿命和救赎的戏码,才刚刚拉开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