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6章 碑上刻着我的名(1/2)
你相信吗?我活了二三十年,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如此刺眼,是在一块墓碑上。
那天是清明,细雨蒙蒙,我陪表姐去城东的公墓给她公婆扫墓。表姐比我大两岁,腿脚不好,我搀着她一级一级地爬台阶。空气里弥漫着纸钱烧过的味道,混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我打了两声喷嚏,表姐递过来一张纸巾,说:“老妹,你身子骨也不如从前了。”
我笑了笑,没说话。
公墓建在半山坡,一排排墓碑整整齐齐地立着,像一座微缩的城市,住着不再说话的人。表姐在她公婆的碑前摆好供品,点燃香烛,絮絮叨叨地说着家里的事——孙子考上了重点高中,儿子升了职,她自己的膝盖还是疼,老毛病了。我站在一旁听着,偶尔帮她把被风吹歪的香扶正。
扫完墓,表姐说要去看望一个老姐妹的丈夫,那人的碑在东区。我陪她沿着石板路往前走,雨越下越大,我撑开伞遮住她,自己半个身子露在外面,冷得直哆嗦。
“快了快了,就在前面那一排。”表姐指着不远处说。
我抬起头,目光漫无目的地扫过那些碑上的照片和名字。有年轻的,有年老的,有笑容灿烂的,有神情严肃的。我的视线就这么随意地滑过去,然后,像被什么东西猛地拽住了一样,定格在左前方第三块墓碑上。
那是一块深灰色的大理石碑,擦得很干净,碑前还摆着新鲜的花。碑上刻着三个人的名字,中间那位“李王氏”我知道,是前夫李建国的母亲王秀兰,我曾经的婆婆。她的名字排在最中间,左边是李建国的父亲李德茂,右边——我的目光移到右边,整个人像被雷劈中了一样僵在原地。
“田颖”,那两个字清清楚楚地刻在石头上,旁边还用小字标注着——“儿媳”。
我的血一下子涌上头顶,耳朵里嗡嗡地响。雨打在我脸上,冰凉的,可我一点都不觉得冷,只觉得浑身上下像着了火。
“老妹?老妹你怎么了?”表姐发现我没跟上去,回头看见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脸色白得像纸,她吓了一跳,连忙走回来,“你这是怎么了?哪儿不舒服?”
我抬起手,手指颤抖着指向那块碑,声音都不是我自己的了:“姐……你看那上面……”
表姐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眯着眼睛辨认了一会儿,然后她的嘴张大了,脸上的表情从困惑变成震惊,又从震惊变成愤怒。
“这……这不是田颖吗?这不是你的名字吗?”她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李建国这王八蛋,他把你名字刻在他妈碑上干什么?你们离婚都多少年了?三十年!整整三十年!”
我盯着那两个字,脑子里翻江倒海。三十年前的事像放电影一样在眼前闪过——我二十三岁嫁给李建国,在他家当了三年媳妇,吃不饱睡不好,天不亮就起来干活,伺候公婆,照顾小姑子,还要被他姐姐指桑骂槐。王秀兰从来没把我当过自家人,嫌我娘家穷,嫌我生的是女儿,嫌我不会说好听话。李建国呢?他什么都听他妈的,我受委屈他从来不吭声,有一次他妈当着我的面说“我们李家倒了八辈子霉才娶了你这样的媳妇”,他就坐在那儿看电视,连头都没抬。
那段日子,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胸口发闷。
离婚是我提的,带着女儿净身出户。王秀兰连孙女都不让进门,说女儿“不是李家的种”。我抱着三岁的女儿站在李家门口,雨也是这么大,李建国把门关上了,关得严严实实的。
三十年,我以为那些事都过去了。女儿长大了,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孩子。我在这座小县城里一个人过了三十年,在工厂里从普通工人做到车间管理,日子虽然不富裕,但清清白白,坦坦荡荡。
可现在,我的名字刻在那个从来没把我当家人的人的墓碑上,写着“儿媳”。
凭什么?
我转过身,腿都是软的,走了两步差点摔倒。表姐扶住我,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又冷又硬:“姐,你扶我下山,我要去找律师。”
表姐没劝我,她知道我的脾气,我这人平时好说话,但一旦认定了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她只说:“好,我陪你去。”
下山的时候雨停了,太阳从云层后面露出来,照得地上的水洼亮晶晶的。我看着自己的影子倒映在水里,模模糊糊的,像个陌生人。
我在县城生活了三十多年,认识的人不少,律师也认识两个。我直接找到了在法院门口开律师事务所的老周,老周五十多岁,戴着一副老花镜,听我说完事情的经过,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
“这个案子可以打,侵犯姓名权是跑不了的。”老周翻着法律书,“根据民法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他未经你同意,把你的名字刻在墓碑上,这属于盗用你的姓名,你可以要求他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我就要他把我的名字铲掉。”我说,“一分钱赔偿我都不要,我就要那个名字从碑上消失。”
老周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了:“田姐,这个案子看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可能会有点麻烦。李建国那边要是配合还好说,要是不配合,法院判决下来他拖着不执行,你也没办法自己跑去铲名字,那属于破坏他人财物。而且他说这是母亲的遗愿,重刻墓碑会打扰逝者安宁,这个理由在情理上能打动不少人。”
“我不管他什么理由。”我站起来,“那是他的名字吗?那是他的名字他就刻,不是他的名字他就没资格刻。他妈安宁不安宁关我什么事?她活着的时候没让我安宁过一天。”
老周叹了口气,说行,我先帮你发个律师函过去,看对方什么态度。
从律师事务所出来,表姐问我回不回家,我说不回,我去趟厂里。表姐知道我想一个人待着,就没跟来,只说了句“有事打电话”。
我沿着县城的老街慢慢走,雨后的空气很新鲜,路边的槐树开了花,香味淡淡的。这条街我走了三十年,闭着眼睛都能数出每一家店铺——转角的老张面馆,开了二十八年,老板从黑发熬成了白发;再往前是新华书店,我女儿小时候最爱在那儿看连环画,赖着不走;然后是邮局,我每个月的工资都从那儿寄一部分给在老家的父母,直到他们相继去世。
我在这座小城里活着,活成了一个普通人,一个离了婚的单身女人,一个独自把女儿拉扯大的母亲。没有人知道我受过的苦,我也不想说,说了又怎样?谁家没有一本难念的经?
可是那块墓碑,像一把刀,把我好不容易结痂的伤口又划开了。
第二天,我照常去上班。我在县里最大的纺织厂上班,从车间一线做到了行政办公室,现在管着后勤和人事档案。厂里几百号人,大部分我都认识,谁家里有什么事,谁跟谁闹矛盾,我都门清。
我刚坐到办公桌前,同事赵小刚就端着一杯茶晃悠过来,笑眯眯地说:“田姐,昨晚没睡好啊?眼睛肿成这样,是不是又追剧追到半夜了?”
赵小刚比我小十岁,是厂里的采购,嘴贫得很,但人不错,有什么重活累活他都会主动帮我干。
“没追剧,眼睛进沙子了。”我敷衍了一句,打开电脑。
赵小刚还想贫,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屏幕,脸色突然变了,走到外面去接电话。我没在意,继续处理手头的工作——这个月的考勤表要汇总,三个员工的离职手续要办,还有下周的安全生产培训要安排。
忙到中午,我去食堂吃饭。厂里的食堂不大,七八张圆桌,大家端着餐盘随便坐。我打了份西红柿炒蛋和米饭,刚坐下,质检科的小刘就凑过来,压低声音说:“田姐,我听说你昨天去找律师了?怎么回事啊?”
我心里咯噔一下,消息传得可真快。这座小县城就是这样,屁大点事半天就能传遍半个城。
“没什么大事。”我说,“一点私事。”
小刘还想追问,被旁边的同事拽了一下袖子,她才讪讪地闭了嘴。
吃饭的时候我一直在想,李建国收到律师函会是什么反应。他这个人,年轻的时候脾气就倔,认准的事八头牛都拉不回来。当年他妈说让他离婚,他就离婚,连句挽留的话都没说,好像我跟女儿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说扔就扔了。
离婚后他很快又娶了一个,据说比他小八岁,是个外地来的女人。我后来再也没见过他,县城虽然不大,但三十年足以让两个不想见的人彻底消失在彼此的生活里。
直到昨天,他的母亲用一块墓碑,把我的名字又拽了回来。
律师函发出去的第三天,老周给我打了电话,说李建国那边回复了,他不同意铲名字,理由是刻名字是他母亲王秀兰临终前的遗愿,重刻墓碑会打扰逝者安宁,而且他母亲已经去世二十年了,墓碑存在了二十年,现在突然要改,他作为儿子,不能违背母亲的遗愿。
“他还说,”老周犹豫了一下,“你当年毕竟做过李家的儿媳,这是事实,刻‘儿媳’两个字没有歪曲事实。”
我气得手都在抖:“老周,你告诉他,我跟他离婚三十年,不是他李家的人三十年,他妈去世二十年,也就是说他妈死了十年之后,他把他妈坟刨了重新刻的碑,把那两个跟我没关系的人的名字刻上去的?他十年前刻的时候,难道不知道我已经跟他离婚二十年了吗?”
“这些我都跟他说了。”老周的声音很无奈,“他那边态度很强硬,他说你要告就去告,他宁可坐牢也不会动他妈的墓碑。”
“那就告。”我说,“我下午就去你那儿办手续。”
挂掉电话,我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的厂区发呆。纺织机的轰鸣声隔着玻璃传进来,嗡嗡嗡的,像蜜蜂在耳边飞。我想起三十年前从李家出来的那个雨夜,我抱着女儿,身上只有三百块钱和几件换洗衣服。我站在街边等公交车,女儿冻得直哭,我把外套脱下来裹住她,自己穿着一件单薄的毛衣,冷得浑身发抖。
那时候我就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踏进李家的门,再也不跟李家有任何瓜葛。
可现在,李家不来找我,我主动去找他们了。
不是因为我放不下,是因为那块墓碑上的名字,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笑话。我用了三十年证明自己离开了那个家,活得好好的,可那个名字就像一句嘲讽的话,刻在石头上,好像在说——“你看,你永远都是李家的儿媳,你想跑也跑不掉。”
我不能让它留在那儿。
起诉的事很快在县城传开了。这座小城就是这样,谁的官司上了法院,谁家的儿女结了婚离了婚,谁家的老人生病住院了,都是街头巷尾的话题。何况我这个案子本来就特殊,离婚三十年了名字还刻在前婆婆碑上,这种奇闻,茶余饭后不聊几句都对不起嘴里的瓜子。
厂里的同事看我的眼神都变了,有同情的,有好奇的,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赵小刚倒是挺义气,专门跑来跟我说:“田姐,我支持你,这官司必须打,凭什么叫他的名字刻在那儿,他算老几?”
我笑了笑,没说什么。
起诉后的第一个周末,我回了趟老家。我父母都不在了,老家的房子早就卖了,但我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姐姐嫁到了隔壁镇上,弟弟在县城开了家小超市。我想跟他们说说这件事,不管怎样,家人总是要知会一声的。
姐姐田芳听了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让我没想到的话:“老妹,要不就算了吧?都这么多年了,你跟李家较那个劲干什么?再说了,你名字刻在他妈碑上,又不会少块肉,你非要闹到法院去,传出去多不好听。”
“不好听?”我看着她,“姐,你是我亲姐,你说这话?”
“我不是那个意思。”姐姐叹了口气,“我是觉得你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清净了,现在又要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翻出来,你心里不难受吗?”
“我难受。”我说,“但我要是不把这名字弄掉,我会更难受。”
弟弟田军倒是站在我这边,他比我小六岁,性格像我,认死理。他说:“姐,我支持你告,李建国那家人就不是东西,当年你怎么对他们的,他们怎么对你的,现在还有脸把你名字刻上去,这不是欺负人吗?”
“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我说。
弟弟开车送我回县城,路上我没说话,他也没说话。窗外的麦田一片一片地往后退,绿油油的,像铺了一层绿色的毯子。我突然想起很多年前,我跟李建国刚结婚的时候,他也是这样开着车,带我去他老家。那时候我很紧张,手心里全是汗,他握住我的手,说“别怕,我妈人很好”。
人很好。
那三个字,现在想起来像个笑话。
案子开庭的日子定在五月底,天气已经开始热了。我请了半天假,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衬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提前半个小时到了法院。
表姐陪我来的,弟弟也来了,姐姐没来,但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不管怎样,姐都站在你这边”。我知道她不是不支持我,她只是怕我受伤,怕我好不容易平复的伤口又被撕开。
李建国也来了,带着他的律师。三十年没见,他老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了。头发白了大半,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腰也弯了,走路的时候腿有点跛,不知道是不是风湿。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低着头坐在被告席上,从始至终没看我一眼。
我看了他一眼,然后把目光移开了。
法官是个四十多岁的女法官,姓林,看起来干练利落。她先让双方陈述事实,我的律师老周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重点强调李建国未经我同意,擅自在墓碑上刻我的名字,侵犯了我的姓名权。
李建国的律师是个年轻小伙,说话很冲,他的主要论点有几点:第一,刻名字是李建国母亲王秀兰生前的遗愿,李建国作为儿子,履行母亲的遗愿是孝道;第二,田颖确实曾经是李家的儿媳,这是客观事实,刻“儿媳”二字没有歪曲事实;第三,墓碑已经存在二十年,突然更改会打扰逝者安宁,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而且,”年轻律师还补充了一句,“原告与被告离婚三十年,期间从未联系,原告也从未提出过异议,现在突然起诉,不排除有其他目的。”
我差点站起来骂他,表姐在旁听席上按住了我的肩膀。老周冷静地反驳:“我的当事人直到今年清明节才发现自己的名字被刻在墓碑上,在此之前她完全不知情,不存在所谓的‘未提出异议’。至于所谓‘其他目的’,请被告方明确指出来,不要含沙射影。”
法官让李建国本人陈述。他站起来,声音很低,低得我几乎听不见。
“这是我妈临走前交代的……她说……她说田颖虽然跟建国离婚了,但她毕竟当过李家的媳妇,给李家生过孩子,她的名字应该刻在碑上,李家不能忘本……”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上来了,不是因为感动,是因为愤怒。
“她没忘本?”我站起来,声音在发抖,“她当年怎么对我的,她忘了吗?我生女儿那天,她连医院都没来,说生个丫头片子有什么好看的?我在李家三年,她给我吃过一顿饱饭吗?我冬天洗衣服,手冻得裂了口子,她说我是娇气,说她们年轻的时候下雪天都在河边洗衣服。她骂我,打我,当着我的面说要我滚,我滚了,她还不放过我?死了都要把我的名字刻在石头上?”
法庭里安静极了,只有我急促的呼吸声和眼泪掉在桌面上的声音。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让我冷静,说这是法庭,要遵守秩序。
我坐下了,但手一直在抖。
李建国始终没有看我,他的头低得更深了,肩膀微微颤抖着,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发抖。
法官又问李建国,是否同意将田颖的名字从墓碑上移除。
李建国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然后他抬起头,眼眶红红的,声音沙哑得几乎说不出话:“我……我不能……我妈都死了二十年了,我不能动她的碑……她会不安的……”
“那你当初为什么要刻我的名字?”我几乎是吼出来的,“你刻的时候没想过我不愿意吗?你经过我同意了吗?”
他没有回答。
庭审结束后,法官没有当庭宣判,说需要合议。从法院出来,太阳很大,晒得人发晕。表姐递给我一瓶水,我喝了两口,觉得嗓子还是干的,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
弟弟说:“姐,我觉得法官会判你赢,这事理在你这边。”
我没说话,看着法院门口那棵老槐树发呆。树上知了叫得正欢,一声接一声的,好像在说“知道了知道了知道了”。
回去的路上,表姐跟我说起一些事。她说李建国再婚后过得并不好,他娶的那个外地女人比他小八岁,结婚头几年还好,后来那女人嫌他穷,跟一个做生意的跑了,把他一个人扔下,连个孩子都没生。他一个人过了十几年,他妈活着的时候还能照顾他,他妈死了之后,他就彻底一个人了。
“听说他后来也去找过你女儿,想认她。”表姐说,“但你女儿不见他,说她没有爸爸。”
我心里揪了一下。女儿李小萌今年三十三岁了,在省城上班,结了婚,有了孩子。她从来没问过她爸的事,我也没主动提过。小时候她偶尔会问,为什么别人有爸爸她没有,我说你有妈妈就够了。后来她长大了,懂事了,就再也不问了。
我拿出手机,给女儿打了个电话。
“妈,怎么了?”她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带着点担心,因为我很少在工作时间给她打电话。
“小萌,妈跟你说件事。”我深吸了一口气,把墓碑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挂断了。
“妈。”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很平静,“你告他,我支持你。那个名字不能留在那儿,那是你的名字,不是他李家的。”
“你……你不觉得妈小题大做?”我问。
“不觉得。”她说,“名字是自己的,别人没资格乱用。妈你放心,你要是需要我作证,我请假回去。”
我的眼泪又掉下来了,这次不是因为愤怒,是因为感动。
挂了电话,我靠在车窗上,看着外面的风景。县城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安静,街道两旁的梧桐树叶子被风吹得哗哗响,像在鼓掌。
一个月后,法院宣判了。
林法官宣读了判决书,认定李建国未经田颖同意,擅自将其姓名刻在墓碑上,侵犯了田颖的姓名权,判决李建国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墓碑上“田颖儿媳”字样移除,并赔偿田颖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元。
对,一元。
这是我自己要求的,我不要他的钱,我就要他把名字铲掉。
宣判那天李建国没来,是他的律师来的。年轻律师听完判决,面无表情地说“尊重法院判决”,然后走了。
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老周问我:“田姐,你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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