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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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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霈是个普通的男孩子。

我知道我这么说,会有人觉得我作,觉得我得了便宜还卖乖。

因为在许多人看来,叶霈很出众。的确,他的长相不说帅出天际,但好歹眉清目秀、皮肤白皙、脸上干净,成绩好,人缘好,在学生会任职,也是文艺汇演的常客,很是出色。

但在我眼中,他是普通的,他的所思所想和他的同龄男孩子别无二致。他对于我而言,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也不是非他不可的,他只是一个在适当时机出现的合适的人。

正好我们俩单身,想开始一段感情。他先向我表白了,我觉得挺好,就在一起了。却不是我特意为了他,按捺不住地迫切**地想要谈一段恋爱。

心动吗?

校园的树荫下,有斑驳的阳光漏在他脸上,细碎得那样美好,他笑着说:“你等等我,小祖宗。”

有一点点心动,但也到此为止了。

或许爱情,当日并不存在,只因为有了回忆的浓妆艳抹,它才以情窦初开的美丽面目示人。

***

我问过叶霈:“你看上我什么了?”

叶霈油嘴滑舌道:“贪图你的美色。”

我横了他一眼,“得了吧,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也不是没有更好看的追你。”

叶霈好奇地反问我道:“喜欢一个人一定需要理由吗?也许就是一见钟情?”

“这世界上哪来这么多无缘无故的感情呢?不是需不需要要理由,而是一定存在这个理由,先有这个理由,然后才有喜欢。而你说不出来,可能是没有意识到,或者无法用语言表达。至于一见钟情,我相信它的存在,但我也同样相信,它的概率小到几乎不可能。”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里写,在这个世界上,一共有两万个人,你见到他的第一眼就会对他一见钟情。乍一看,哇,好多啊。但实际上,就像一个装了七十亿颗绿豆的巨无霸罐头,其中混入了两万颗黄豆。无论这个罐头再怎么暴力地摇晃,两颗黄豆能遇见的概率也是微乎其微。

“那,大概是因为你真实吧。”叶霈托着下巴想了想,看起来郑重其事。

真实,在那个时候还是一个优点。

然而,叶霈跟我分手的时候,那样沉郁地看着我,却说:“从头到尾,你都没有爱过我,也许连喜欢都很难算上。可是你太真实了,甚至懒得假装。”

他爱我的真实,恨我的真实。

叶霈说得很对。

我其实很讨厌和谁过分亲密地裹挟在一起。

爱,只是人性无数可能性中的一小种可能。

我不需要获得叶霈的理解,也不需要理解叶霈。我不想介入叶霈的生活,只想对他做近距离的观察。在这段关系中,我体验到了未知、紧张、刺激、欢乐、犹豫、焦灼……统统围绕着那个抽象的他——我抽去了爱,只为自己保留了爱的病症。

后来,我又陆陆续续谈过几段恋情,所经历的几乎每一段都是如此,而且保鲜期极短,甚至有的没能见到明天的太阳。

“也许我太滥情,勾搭了太多男孩子,却没有哪一段能善始善终。”我这么对沈必自嘲道。

没想到,沈必听罢竟然说:“轻浮,随遇而爱,谓之滥情。多方向,无主次地泛恋,谓之滥情。言过其实,炫耀伎俩,谓之滥情。没条件的痴心忠于某一人,亦谓之滥情。”

“但滥情非多情,亦非薄情。滥情是无情,以滥充情。你只是根本还没有遇到过一个让你真正去爱的人。”

我耸耸肩,也许吧。

“完了?”

“啊,完了。就大学时候非常青涩的一段恋情,都可以拿去拍唯美青春片的那种。拉拉小手亲亲嘴儿,我等他下课,他陪我打卡晨跑之类的。”

“那今天超市遇到的那个女生呢?”周密追问道。

“我说了我和她不熟。但她以前,反正不是现在这样的。”我再次感叹。

我对于姚菲的印象,还停留在从前那个沉默寡言的女孩子。虽然极偶尔也能看出她的企图心,但至少在那个时候,她的能力配不上野心,有贼心没贼胆的典型代表,眼睛滴溜溜这么一转,想过就罢,对于自己的想法无论好坏绝不付诸实践,而是跟随大流,存在感低到让我几乎要忘记了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时间可真是把锋利的刀,世间唯一不可阻挡的就是它了。它无声地切开了坚硬和柔软的一切,恒定地向前推进着,没有任何东西能使它的行迹产生丝毫颠簸,它却改变着一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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