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1/1)
等到主办方宣告比赛开始,崔文捧着文件,站起身,一本正经、用稍带四川方言的普通话字正腔圆地说:“现在宣读法庭规则:一、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判区……五、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寻逸、周觅和其他两位同学依次走入审判区。寻逸走到公诉席的座位后若有似无地朝坐在旁听席里的邱三桥瞥了一眼,他暗自握了握拳,虽然他再清楚不过,自己打赢这场比赛的几率微乎其微,但他仍打算拼尽全力一搏,就当是为自己老师而打。这时候,邱三桥把目光转向寻逸,他微笑着点了点头,后者也微微颔首,心里顿时踏实了不少。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崔文继续宣读。
胡景韬作为审判长带着另外两个扮演审判员的同校同学走上审判台。本来一切进行得十分顺利,结果不知怎么了,走到半途的时候,胡景韬法官袍上别着的法徽突然掉了下来,在地上弹了几下,最终停在崔文脚边。因为法庭里极其安静,拢声效果又极佳,所以法徽落地的声音一清二楚地传到了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崔文气得差点儿没当众骂他舍友一声“瓜娃子”。
胡景韬咳了一声来掩饰自己的尴尬,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扫视着庭上和庭下的一干人:“请、请坐。”
崔文转过身,黑着脸用一种对胡景韬说:“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已提到候审,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候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示开庭。”
胡景韬敲了一下法槌,宣布开庭提被告人,然后磕磕绊绊地对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民族、籍贯等基本信息进行了询问。开场阶段结束以后,紧接着是法庭调查阶段,寻逸作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然后是被告人的陈述与对当事人、证人、鉴定人、证据的调查。
在检方和辩方分别举证后,胡景韬对证据进行了核实,宣布此案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寻逸和周觅从法庭举证阶段起正式交锋,场上的气氛自法庭辩论阶段进入高潮。寻逸经胡景韬的授意后,率先发表了公诉意见。他面带冷峻,结合《刑事诉讼法》中相关的法律条款义正辞严地指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之后他又援引了《刑法》中的法条对被告人的定性及适用法律的正确性做出了论述。
在结尾处,寻逸停顿了一下,补充说道:“被告没有扳动轨道救助五个人的义务,如果不扳动轨道,不须负任何刑事责任。但被告扳动了轨道,而且不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而非紧急避险,因为生命权不能作为紧急避险的客体,所以通过侵害生命保护其他生命的行为不能构成紧急避险。”
邱三桥微微松了口气,暗自庆幸自己的学生没多扯道德准则的问题,不然辩方三两句就能给驳回去,毕竟道德准则并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在司法活动中往往被当作参考资料。
寻逸一席话说完,便低下头去翻手边的资料,准备一会儿在周觅辩护完再有力地反击对方。他本以为周觅会在紧急避险是否成立上跟自己纠缠一番,谁知男生一开口却把切入点聚焦在了成文法中关于犯罪构成的四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上。他指出被告没有杀人的故意,而且主观恶性较真正的故意杀人罪轻很多,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因此被告人的行为不能被认为是犯罪。
说到最后,周觅推了推眼镜,看了坐在法官台上的胡景韬一眼,言辞铿锵:“以上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在裁判时予以考虑。此致,海淀人民法院。委托辩护人:燕园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觅。2017年12月20日。”
邱三桥在下面听到周觅这么辩护不禁抿唇一笑。他之前的确想到辩方可能从这个角度切入,但当他准备好好跟寻逸讨论一下这个点的时候正好有领导来学校视察,他不得不抽身应付,所以只跟对方说了寥寥几语,并没有反复强调应该如何处理这类问题。想到这里,邱三桥笑着摇了摇头,只得在心中默默慨叹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只能靠寻逸自己在庭上发挥了。
寻逸面带沉着地瞥了自己老师一眼,有种临危不乱的气势,不过邱三桥一眼就看出来男生的心早已经乱了。寻逸知道自己以前太想当然了,没有系统地分析过四要件,如今周觅只需要对四要件中的一个进行否定就可以证明罪名不成立,而自己却要一一证明四个要件都是成立的。尽管他飞快地思索着解决的办法,但最终也只能根据法律条文硬着头皮辩驳几句。
与寻逸的表现截然不同,周觅在辩护的过程中的感情并没有什么起伏,他语态从容,言语间逻辑条理极其清晰——这种高超的庭辩技艺,让他颇显出几分大律师的姿态,与之前判若两人,连邱三桥都不禁为之投上赞赏的目光。
最后,周末又结合几项证据,完成了对被告人的辩护。男生一席话讲完,不光是胡景韬,连崔文都听呆了,只觉得周觅的形象在自己心中一下子就变得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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