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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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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跳不自觉地加快。

“一个人也没有,不怕被偷吗?粗心的店长哟。”

进来的人类安静地在店里转着,随着他脚步声的靠近,以及他将下巴放在我的肩膀上倚靠,我感受到了心脏少有的极速跳动快.感。是的,就是快.感。

怎么说呢?应该与普通人类蹦极带来的感觉类似。

只那么一秒,我改变了原本想要吃掉他的想法。

初识、了解、深交......

缓慢地不出偏差地进行着我所计划的一切,本应该高兴的时刻,我却发现自己的心越来越不受控制。

有时候在绘制面具时,会不自觉地想到那张开朗的笑脸,会恍惚以为听到了他的声音。

这不是个好的现象,但我找不到解决的方法。可以说,其实是我自己,甘愿沉沦。

THREE

这世界上最肮脏的不过人类。

看着面前笑得一脸傻兮兮的金发笨蛋,我伸手将他的脸推开,心里却莫名有些不舍。

最开始注意到这个笨蛋,只不过是因为笨蛋老哥对他很上心。虽然不甘并且感到十分厌恶,但我还是未能除掉他。

在那条危险的巷子里遇到他,是个意外。一开始并没想要救他,但是想到老哥,还是动手打晕他并把他带回了自己的房间。这段时间,只有在组织据点内才称得上安全。若是放任这家伙乱跑,估计不是被壁虎抓来威胁金木研,就是被壁虎手下吃掉,无论哪一种,都不会是好结果。

但我真的没有想到自己会喜欢上他,喜欢上让我憎恶的人类。

他的怀抱很温暖,就像多年前笨蛋老爸的怀抱一样。口腔里弥漫着醉人的血腥味,唇齿触碰到柔软的指腹。在那一刻,我许久未感觉到跳动的心脏开始缓慢地运作起来。

老哥是个笨蛋,但是这家伙比老哥还要笨一些。知道我们是喰种,还要凑过来。知道自己处于危险,还会第一时间对别人露出笑容。

想不通,但这并不妨碍我去喜欢他。

然后,既然认识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人,我就不准备再迟疑,如果像笨蛋老哥一样犹犹豫豫,这家伙迟早会被别人抢走。

另外,我可没忘这家伙喜欢金木研。发烧的时候一直喊着金木的名字,不是喜欢还会是什么。

不过,我相信这世界没有谁会爱谁一辈子,更何况金木那个迟钝的家伙什么也没察觉到,没有回应的爱恋怎么可能持久

然而,我错了。金木察觉不到,只是因为他不想金木知道。但这无法阻止他爱着金木和金木爱上他。

他和金木像是一个整体,谁也无法进入他们的世界。看他为金木做那些在我看来愚蠢至极的事,看金木为了保护他踏上痛苦艰难的道路,我满心嫉妒,却有着无能为力的挫败感。

情深不寿,像是一个诅咒。我没想到他愿意为金木牺牲那么多,甚至愿意牺牲掉自己的生命。

我痛恨这种结局,然而却为这种牺牲感到心动。

我想,我可能会一直爱下去。

有些人,会让你即使没有回应,也愿意一直守候。

午夜梦回,我总是在想,如果他当初爱的人是我,那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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