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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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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活了两千多年了,一直住在幽暗的森林里,直到百年前连那片森林都被砍伐殆尽,他才不得不离开自己生活了两千年的老家,笨拙地试图融入人类社会。

一百多年来,他换了很多个身份,但他不够聪明,没有那么多点子,在人类社会中最大的创举就是学会了弹吉他,因此只能一直做一个黑户,白天到处打工,晚上化为原形,随便找个什么大树暂且住一住,他也不敢在任何地方久留,一旦妖气被发现,就面临着身陨的危险。幸运的是,一百多年过去了,他的身份还没有被揭穿。要知道人类社会中,还有不少捉妖师天师一类的角色,天天盯着他们这些小妖怪,等着捕杀他们作为自己的业绩,毕竟这是实打实的功绩,任何一个捉妖师捉到妖怪,都可以拿去找国家特殊部门换钱——至于两千多年的云雀精算不算小妖,他就不知道了。他只想安安心心地过普通的生活,唱自己想唱的歌,做一个干净的妖怪。

他在这家酒吧驻唱也就两三个月,之前他什么活都干过,送外卖、摆地摊、卖鸡蛋煎饼、推销员、送水工等等,他全都做过,但最想做的,还是唱歌。

云雀自然有一副好嗓子,但没人带领的情况下,他对人类社会了解得还不够深入,他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触摸到“娱乐圈”——也就是他所理解的可以靠唱歌吃香喝辣的地方——的入口,于是最多最多,也就当上了这么一个驻唱歌手。

而且,还认识了明如烟。

明如烟算得上是他入世一百多年来最大的惊喜,她是一只化形不到一百年的狐妖,也是他至今为止遇到的唯一一个同类。再加上现在有建国后不许成精的规定,她在妖怪的传承中,几乎算得上是最后一代,在云盏心里,她就像是他的小妹妹一样。

他换了这么多地方工作,明如烟,是他第一个真心实意交上的朋友。这女人怪得很,凭着满腔才华和一张勾人心魄的脸,舔狗满地走,私生活混乱,但却意外地潇洒不羁,只和喜欢的人上床,她在这样一家破酒吧工作,拿着少得可怜的工资,多少大老板想玩玩她,为此开出惊人的高价,她却甩都不甩一眼。

不得不说长相上佳的云盏曾经也是她的狩猎目标……不过云盏几乎就是个性冷淡,不论她如何诱惑,永远不为所动,后来甚至发现其实是老前辈,于是她只好放手,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

小小的云雀蹦蹦跳跳到叶子掩映着的深处去,低下头梳理了一下/身上的绒毛。他活了这么久,即使曾经有过对感情的渴求,到现在也已经完全放开了,不然这千年的孤独,他如何一个人忍受下来。

隔天清晨,云盏迷迷糊糊地醒来。他离开那家酒吧之后,就断绝了所有的经济来源,虽然作为妖怪他不愁活不下去,但他不太想做一只完全的鸟。人类社会的光彩陆离,一旦见识过了,就再也忘不掉,尤其是这三个月,在酒吧见识过了灯红酒绿的夜生活,以往呆在树林子里的恬淡仿佛都成了笑话。这种感觉像是毒药,他虽不想沉沦,但总是忍不住想伸出手去触碰。人类的世界,是一个有剧毒的地方。

然而虽然心里这么想着,活了这么几千年,曾经再怎么活泼,现在也面上平静如水。云盏被明如烟数落成面瘫也无力反驳,除此之外,他还不太爱说话。毕竟在山里那么久,大家都是用自己的语言交流,人类的语言他还真不怎么喜欢说,总觉得有哪里怪怪的。

他这样一个不爱交际的人,自然就不适合那些和人打交道的工作了——推销员就是他做过最糟糕的一份工作,业绩滑到底端,老板气得直接把他开除掉了。

这也是他一直犹豫着没有主动去找门路进入娱乐圈的原因。

那接下来干嘛呢?

云盏站在枝头想了半天。

算了,还是重操旧业,换个地方摆摊卖煎饼吧。

想着,他拍拍翅膀飞走了。以前卖煎饼置办的东西被他藏在一个公园里,现在刚好可以派上用场。

第二天早上,隔壁C市阳光小学门口的树荫底下,支起了一个简陋的煎饼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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