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店(十四)(2/2)
“所以你能辞职,我绝对是高兴的。”李翠云叹了口气,“哪怕被人说自私,我也不想再看你再像过去那么拼命了。”
“我知道的,妈。”高缅有些哽咽地说,“我都知道了,放心吧,以后我再也不会让你担心了。”
他也拼不动了。
“想清楚了就好。”李翠云欣慰地双手合十,对着天花板拜了几下,“行了,赶紧起床吃饭吧,别磨蹭了。”
说完,老太太哼着没一句在调上的流行歌曲,走了出去。
而高缅,也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自己的大床。
……
下午一点,在和高缅吃了一顿,只有各种肉菜的午餐后,李翠云这才满意的回了家。
等到终于送走了自己母亲返回家中后,高缅看着自己整洁明亮的家,突然舍不得进屋了。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高缅对家务的态度的话,那么那个词毫无疑问地是——对付。
虽然高缅不会把家里搞得一团糟脏乱无比,可是他也不是会细致地完成家务活的人。
用李翠云的话来讲,高缅扫地永远只是随便划拉两下,拖地的墩布永远都宁不明白不说,最可气的是他忘性大,连从洗衣机里拿衣服都容易落下一两件长毛。
这根本不像是一个常年和各种犯罪分子斗志斗勇,以精明干练著称的警届新星,能做出来的事儿。
可偏偏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找出一双新拖鞋后,高缅走进了客厅中。
白天的家里,对他来说是极为陌生的。
想不到,当阳光透过玻璃洒进客厅时,会是这么的温暖而又舒适;
想不到,他一直都觉得无聊的绿植,也可以这么可爱又极富活力;
想不到……
高缅缓缓地从晾衣架上取下了自己警服,就这么搂着衣服埋头在衣间。
低低的啜泣声响起,须臾,消失不见。
一直将脸埋在衣服上的男人,抬起了头,然后边吸着鼻子边用手背抹了把眼睛。
将衣服重新挂回晾衣架后,他就这么一动不动地、痴痴地看着那套警服。
虽然不是由什么昂贵的布料所制成的,但是这身警服在他眼中,却远比那些高定成衣要贵重成千上万倍。
那面料,每一寸都染着不知多少人的血与泪,承载了不知多少人的期待。
他曾穿着它,抓过毒贩捕过歹徒,和犯罪分子殊死搏斗,保家卫国。
它是他承载了他信念、信仰以及理想的珍宝。
“我有罪……”不知站了多久后,男人沙哑着开口道,“我不配。”
不配再穿这身衣服了。
就在宁聆“死”去的那一夜,他背弃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从此,他失去了穿警服的资格。
当犯罪分子袭击被害人之时,没有第一时间冲出去救被害人,反而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放任这一切发生。高缅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渎职而已,更是违反人道的行为。
没错,他有罪……
似乎有人轻轻叹了口气,又有人轻轻嘲笑了几声,然而高缅并不在意,他现在,只想在意自己多一些。
客厅内,开了不知多久的电视机中,终于不再播放又臭又长的脑残雷剧了。也因此,高缅的耳朵得以暂时清净些许。
虽然觉得老太太每天追的电视剧烦得要死,可是他还是没有换台,因为比起闹,他更害怕静。
“所以我们说啊……”电视台上,又开始播放起了又臭又长的药品广告,一个长得仙风道骨的老人,此时正穿着丝绸唐装坐在太师椅上侃侃而谈,“只要吃了我们这个药,什么胰腺癌,我包你药到病除。”
闻言,高缅走到电视机前,就这么看着他将某款药品,吹得天花乱坠。
“还真是滑稽。”在听他扯了十几分钟后,高缅无力的笑了一声,然后换了电视台。
真的会有人病急乱投医到买这种药吗?
真的会有的。
高缅知道,此时,他要做的,是一件比买这种“神药”,更荒谬可笑的事儿。
***
从见到宁聆第一眼起,他便感到兴奋不已、坐立难安。
他想要接触她、了解她、掌握她,然后进入她的世界。
那不是男人对女人最原始的性/欲冲动,而是——
濒死者看到救命稻草时所产生的,最真挚、热烈的喜悦之情,以及最激荡的求生之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