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强不息我为大佬1(2/2)
直到路过了楼门口的值班室,林欢欢偏头,透过打来的铁门看向里面,才发现了男丧尸的身影。
同一时间,丧尸也看见了林欢欢。
那丧尸尖啸一声,猛地往门口扑,林欢欢退后一步准备抡动撬棍,余光猛然看见教学楼正门口,五只丧尸听见叫声,正往楼里猛冲。
她头皮发麻,撬棍下意识挥出去,在男丧尸的太阳穴砸了个大坑,血液飙出来溅了满墙,那丧尸脑子被破坏,死的不能再死了。
但更多的丧尸已经冲进楼里,最近的一只距离林欢欢已经不到五米,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全凭肌肉记忆挥动撬棍,结果丧尸脑袋没打中,撬棍却脱手甩了出去,当啷一声砸在地上。
完蛋了!这回死定了!
林欢欢屏住呼吸,心跳频率前所未有地快,身体的本能已经接替了大脑的掌控,下意识摆出了迎战的姿势。
无论是踢是踹,抑或是不自量力的抡拳头,总不能站着等死!
然而林欢欢根本没有抡拳头的机会。
因为下一秒,一枚子弹就穿透了丧尸的颅骨,又破骨而出!
第一个丧尸倒下,第二枚子弹又正中了下一个丧尸的眉心,就这么一个接一个的,前后五只丧尸,三秒钟内,全数击杀!
林欢欢发自内心地震惊,寒毛直竖,顺着子弹来时的方向看过去。
“叮铃铃!客户‘容知墨’已出现!任务者你好幸运,差一点就gameover啦!”
林欢欢没有回应99调节气氛的话,而是瞳孔紧缩,直直地看向大门口。
这是个能吸引所有人视线的男人,他的画风好像与整个末世格格不入,一身十分显眼的黑,还戴着金丝眼镜,挂着链条的那种,气质淡漠而禁欲。
正常人,在末世里,会戴这么骚包,这么妨碍行动的眼镜吗?
更何况还是个没镶镜片的装饰镜!
容知墨不疾不徐地走进大门,一撩黑色风衣,把手.枪收在腰部的正左侧位,动作慢条斯理,气场莫名强大。
有种不合时宜的从容感。
不知为何,林欢欢总觉得很危险,好像头上悬了根锥刺,她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周围应该是有能威胁到她生命的东西。
此时此刻没有什么比抱大腿更重要了,林欢欢上前一步,柔声道:“谢谢你救了我,我叫林欢欢,你呢?”
容知墨这才第一次拿正眼看她,话都没说,林欢欢就已经刹住了脚步,不敢再靠近他了。
因为她知道,直觉里的危险是源自何处了。
——容知墨。
如果她再进一步,容知墨一定会开枪杀了她,毫不犹豫的那种。
林欢欢有种预感,这可能是目前为止最难攻略的客户。
他看着自己的眼睛里没有波澜,如果非要做个类比,林欢欢只能想到她做的第一个任务,目标世界折叠后,萧廷解封了所有记忆,清醒时看自己的眼神。
他们——萧廷和容知墨,看自己的时候就像看一块木头。
可能还是一块腐朽的木头。
林欢欢没有再动弹身体,想运用察言观色的终极绝技,却发现容知墨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就这么一个擦肩,路过了林欢欢和满地丧尸,锃亮的黑皮鞋甚至连血水都没有沾上。
“等等!你……你可以带上我吗?我会洗衣做饭,修家电拧灯泡,什么都会!也可以杀丧尸的!”
容知墨终于肯回头,先是看了一眼地上的撬棍,然后瞥过林欢欢的手,最后赏她一句冷冰冰的话语。
“不带。”
林欢欢感觉莫名其妙,低头看向自己的手。
她的手在颤抖。
作者有话要说:再次重申,这个世界的客户不太好攻略,嘿嘿嘿。
是我超爱的一款,特别带感,不知道有没有写出来那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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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日更三千,拍着良心保证不断更,但是因为只有大纲没有存稿,所以不能保证更新时间啦。如果某天突然二更,哈哈哈,你们就偷着乐吧!(有生之年的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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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节快乐!祝大家永远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