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1)
夕阳燃尽最后一丝光亮,暮色逐渐四合,城市的夜开始被灯火点亮,空荡了一天的房子陆续迎接主人的归来,它们被点起光来,被声音填满,被饭菜的香气萦绕,一切都变得温馨起来。
然而在这个城市的西边,很多人的一天才真正开始,他们换上精心搭配过的衣服,画出最精致的妆容,昼伏夜出的生活习惯导致的苍白颓丧也被完美地隐藏在昂贵细腻的粉底下。他们光鲜又诱人,就像夜猎的动物,寻找,等待,我的夜晚将属于谁。
城西的这一角是这个城市的夜场,长在这个城市的孩子从小就被告诫不要去西边,都说那里不是什么正经地方。但夜场的魅力就在于,就算大多数人嗤之以鼻唯恐避之不及,却依旧拦不住大把向往的人络绎不绝。光鲜、刺激、金钱、美人,纸醉金迷挥金如土的场面在这里每天上演,这里蛰伏着人们最底层的欲望,放纵着人们最深处的贪婪,夜就像一个诱人的开关,来释放人类所有极致的隐秘欢愉。
燕予就是这个夜场中的一个,夜晚的他足够妖媚,又足够乖顺,矛盾的气质完美地融合在他那张很难让人忽略的脸上。晚上近11点,他走进城西最知名的一家酒吧——夜暮,这里不是城西最奢华昂贵的一家,也不是服务最周到或是DJ最大牌的一家,它之所以成了最知名的酒吧,是因为这是一家gaybar,还是b城gay们约定俗成的最好夜猎处。
燕予走进夜暮,熟练地找到了吧台左手边第三个位子,这是属于他的地方,并不特别显眼,却能看到每一个走进酒吧的客人。调酒师见他来,马上取走了桌子上的预约桌牌,又熟练地在他的面前放了一杯金汤力。燕予向他点头示意后,就侧着身子望向场子中间,夜场里灯光昏暗,只在偶尔的追光束下才露出一张张的脸。长期的夜场生活练就了一双精准的眼睛,燕予不动声色地看过去,耐心地寻找今晚属于自己的猎人,会是哪一个呢,让我来成为你今夜的可口猎物。
是的,夜暮是他工作场,燕予在这里是有一些脸熟的,脸蛋足够好看,又有一些小媚色,软得下来身子,也会恰到好处地使些小性子,有的是人吃这一套。用燕予自己的话来说,他走的商业路线就是负责满足客户对初恋对象的床第幻想。这么诱人的噱头,当然不愁销路。
但今晚似乎不大顺利,在场子里来回望了好几遍都没找到合适的人,他也不免有些泄气。倒也不是真没人找上他,只是最近手头也还行,就也不是什么钱都想挣。比如说隔壁桌一直用眼神瞄自己下半身的猥琐大背头,一看就是床上手脚不干净,喜欢玩些其他的手段的那种人。或者刚刚进门的那位,外形倒是不错,怀里已经挂着一只猫儿似的妖艳男孩,还朝自己赤裸裸地看过来,意思再明白也不过,不过燕予确实不是很喜欢和人玩多人行,总让他想起之前的阴影。那时燕予刚来没多久,缺钱缺得紧,自然玩得也开,只想着对方出手大方,就答应了下来,起初还以为有多厉害呢,小二十分钟还没除去前戏时间呢,那人就结束了,整个虚得趴在床上死猪似的喘,留下燕予和另一位同行在床边上尴尬地大眼瞪小眼,最后赶紧拿了钱走人。
想起之前的阴影,实在有些晦气,燕予喝了口酒醒神,想总这么等下去也不是个事,就看了看表给自己设了个时限,15分钟内如果还没找到合适的人,今晚就早点收工回去洗洗睡了,刚好把昨天看了一半的电影给补完。
顾识今晚陪客户吃饭,却在饭桌上发现了对方那边有位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好嘛,商务应酬,饭桌上最讨厌的事就是遇着熟人,旧友新朋,甲方乙方,众人一起哄,顾识就知道今天的局怕是不能善终。果然,酒店饭桌上喝了还不算,对方又提议到城西夜场续摊,总归是有事低头求人,顾识也只得陪着。换做是几年前,顾识还是顾少的时候,他不想喝谁敢在桌面上起哄,如今顾少变成了顾总,没了年少无知的轻狂,怎么也得想着手底下几十号人的饭碗,场面上的酒不喝也得喝了。人在江湖飘,身不由己,不论是个多大的爷,见着甲方终归只能乖乖叫爸爸。今晚好一阵折腾,已经接近凌晨,终于千送万送地送走了客户。甲方爸爸轮番上阵,一晚上喝得顾识迷迷糊糊。
确实喝得多了,红的白的,中的洋的,一股脑倒进了胃里,直到送走了客户,顾识才松下一口气来,酒精也终于逐渐上了头。已是10月了,b城的气温一下子低了下来。顾识今天知道要喝酒,也就没开车过来,反正已经挺晚了,这时也不急着打车回家,想着走一阵,吹吹冷风散散酒气再回,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夜暮酒吧附近。
好久没来夜暮,顾识看到门口的牌子一时有些恍神,年轻时胡天胡地过来的顾识曾经也是夜暮熟客,那时年纪小,一棒子狐朋狗友荤素不计什么新鲜的都玩过。只是后来成了顾总,工作越来越忙,性子没以前那么混了,这个地方倒是很久没来了。夜场的人,一茬一茬换得勤,估计现在也没几个人认识曾经的顾大少爷了。正想着,胃里突然一阵翻涌,他赶紧捂着嘴弯下·身子向垃圾桶冲过去,中途隐约感觉好像撞到了什么。
“卧槽!干什么啊!”
但顾识此时的他脑子里天旋地转,喉咙口连着胃又一阵阵翻上来,根本顾不得什么。终于缓过一阵来,才抬头看到了一个化了妆的男子。然后脑子才反应过来,哦,原来撞到的是个人。对方称得上顾盼生辉的眸子正带着怒气正瞪着自己看。这人虽化了妆却不浓艳,只恰到好处地在本就好看的脸上添了精致和媚色,一点不显得妖气,身量约莫不到180的样子,不算矮,但看着十分清瘦。难为顾识刚吐过一阵还能观察得这么仔细。
此时瞪着眼的正是从夜暮出来的燕予,一晚上没找着好生意,正郁闷着打算回家,刚出来就被一个呕吐的醉鬼撞到,还溅了一些不可名状的呕吐物在了鞋子上,燕予觉得自己右脚的存在感从没这么强过,强到想瞬间剁掉,但考虑到人类并没有壁虎尾巴那样的变态再生力,还是用理智战胜了冲动。
看对方一身西装革履,看着相当不菲,倒是很有狠狠敲一笔的冲动。这人吐完的脸抬起来也算长得好看,还有名贵皮囊包裹的身材目测应该也不错,如果是5分钟前燕予在酒吧见到他,应该会相当心动。但5分钟后,被这人吐了一鞋,再好看的皮囊都有些嫌弃,只打算敲他一笔竹杠,好赶紧回家看电影去。
燕予这边一面盘算着敲竹杠,顾识这边却在酒精的作用下,有了些其他想法。平日工作确实忙,顾识那方面的需求基本都靠自己解决,只偶尔才约几个干净的床伴纾解两回,上床办事,下床给钱,方便高效无后顾之忧。直接在酒吧门口钓人这种事,顾识只在年轻时候热衷过,现在想起来,似乎风险有些大了,不仅是健康方面还是事后可能产生的纠缠,都是现在的顾识绝不愿费神解决的麻烦,但方才看见了这个人,却久违地起了带这人回去的念头。
第一眼看到,很容易就能看出对方就是酒吧里接活儿的,一旦存了这个心,行动力极强同时已经喝醉的顾识就毫无心理障碍地三言两语勾上了燕予。于是本来只想敲一双鞋子钱的燕予,竟然意外接到一笔生意,好处当然大过鞋子,方才的一点嫌弃,也挡不住金钱和美色的吸引,屁颠屁颠地跟着顾识上了一辆出租车。车上顾识倒也没直接动手动脚,燕予就偷偷打量今晚的金主爸爸,混迹酒吧什么样人喝醉没见过,燕予此时估摸着,这人看着清醒,怕是已经在失去神智的边缘徘徊了,这也没什么,只要床上不要太失了轻重就行,不过这人长得好看,稍微过点儿也还可以原谅。
等车子开进了一片幽静的住宅区,燕予才发现对方竟没带他去酒店,而是直接回了家,这倒是有些意外。在酒吧买夜的人燕予见过太多,所以也很能看得出类型,大多数的人在酒吧约到床伴都会选择在外面开房,为了防止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缠,更何况自己只是个夜场开张的mb。但看这位的气质和穿着样子,不像是随便带人回家的那种,至少不会从酒吧带人回家的。
还来不及燕予多想,已经到了门口,金主爸爸在口袋了摸索半天才找到钥匙,确实喝得不少。刚一进门,顾识并没有开灯,揪着燕予后脑的头发迫使他昂着头,吻了下去。三秒前燕予确实在心里实名嫌弃这个金主半小时前刚吐过诶,三秒后就完全软下了身体,脑子里容不下任何可思考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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