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高空强对流天气,迫降大都会……
9.第八章 (2/2)
罗舒选择了去逛大都会,逛完自己打个车就回纽约了!
她这一次带了战衣,不怕出问题!
大都会你纽约并不远,打个车大概四个小时就到纽约了!
哥谭,大都会,纽约,这三个城市看起来很类似,就像是不同时期的同一座城市同时出现在一个时间点上一样!
罗舒看着前面的大都会,不禁想起这三个城市的相同和不同!
纽约是二十一世纪的它,一个繁华的现代都市,繁华与衰败同在,正义与邪恶并行,既有地狱厨房这种不见天日的犯罪者天堂,也有哈曼顿这样富人的城堡,同样也有混乱的皇后区和布鲁克林区!
大都会则是世纪之交时的转型期的它,它阳光,生机勃勃,就像是柜台上闪耀的珠宝一样,闪耀着夺目的光彩,但也因此引来了无数的偷窃者!
而哥谭,这个被美帝政府光明正大放弃了的城市,这就像是上个世纪的它,坐落在真正的风水宝地上,人杰地灵,风调雨顺!军事企业,超级工厂,钢铁血脉,各种各样的重要设施建在这里,这座城市的重要性跟当年的伦敦一样。曾经是最耀眼的一颗新星,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这座城市也变得腐朽和阴暗。没有人知道,这座被哥谭以外的集体放弃的古老城市里,到底隐藏着多少秘密!
纽约非常大,没有哪一个超能力者能够无让它完全变成自己的地盘,所以,在纽约,哈曼顿的钢铁侠,布鲁克林的美国队长,皇后区的蜘蛛侠,地狱厨房的夜魔侠差不多并列!
但是在大都会和哥谭却不一样,它们里面都有一个如雷贯耳的都市传说。
一个,是享誉盛名的‘超人’;而另一个,则是神秘莫测的‘蝙蝠侠’。
大都会的超人,通常喜欢光明正大的在白天到处出没,以和蔼光辉的形象救助受难的群众,以及用正义阻止犯罪的发生。
而哥谭的蝙蝠侠,人们则只有在夜间才会侥幸在某个不经意的一瞥中望见他一闪而过的身影,也许随即还会伴随着哪里的罪犯哀嚎的声音。
他们是如此的不同,却又是那么的相同。
因为这两个人都是在切切实实的为普通民众做着好事,做着很多人不敢做,也不愿做的一些伟大的事。
所以久而久之之间,超人和蝙蝠侠,就渐渐的被大都会和哥谭的人民,戏谑的称呼为美国版的——‘罪犯们心中的黑白无常’。
大都会,至少现在的大都会,是一个还算可以的地方,犯罪率不高,就算有,也被拥有超级速度的超人直接处理了,就是超人智商不怎么样,打架经常撞东西(通常是大楼楼顶),外星人经常组队旅游……
罗舒抱着随手买来的奶茶走在街上,对大都会感觉很奇怪!
太过于平静了!
生活在美帝,警觉性却连已经和平了几十年的种花家还低,这不应该!
是他们神经粗大,还是……已经习惯了?
大都会的外星人和哥谭的反派一样出名,具有极强的地区性,经常会出现各种情况!
大都会的外星人只和超人死磕,超人消失后才会把注意转移到其他地方,而哥谭也是一样,逃出阿卡姆之后,就去找蝙蝠侠,然后又被蝙蝠侠扔回去,周而复始!
罗舒细思恐极,这么下去,这两个城市迟早会坏掉的!
不对,哥谭不是早就坏掉了吗?连政府都放弃它了!
哥谭一直是个神奇的地方!
但是大都会呢?
要是有一天超人出事了,那大都会怎么办?
罗舒想起网上冲浪时看到的那些同人文小说里面那些结局!
生于安乐,死于忧患!
我种花家老祖宗果然擅长总结!
……
额,好像跑题了,重新把思维扳回来,罗舒把注意力放在超人身上!
超人是一个外星人,外星婴儿,在地球之外出生,在地球长大,性格温柔,因为人类养父母的关系对人类极为友好,!
这要是在种花家,这样的人完全是会被供起来当秘密武器用的!
中国绿卡虽然很难拿,但是对特殊人才却并不是那么不友好,至少他对人类,对种花家没有任何威胁,而且懂地球规矩,守人类礼仪,种花家的人就不会怎么为难他!
但是在美国,他却要承受来自各个方面的威胁!
……
叹息,感觉大都会和哥谭也差不多,大都会和哥谭的距离,也就只差一条海峡了!
粗粗的游览了一圈,罗舒就搭车离开了大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