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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落石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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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二人中间肯定有一个人说谎了,说谎的那个人肯定就是害死曹大郎的凶手。

于是,接下来就让两人当堂对质,由于赵多宝说自己回家的时候遇到了人,所以又传了证人,结果证实赵多宝说的是实话。

王三旺一听赵多宝有证人立刻就慌了,本来肯定的话语也开始结结巴巴。到了这种地步,众人肯定也就知道是王三旺杀了赵多宝。

王三旺自知暴露,在县令的审问之下就说出了事情。

本来王三旺和赵多宝就是臭味相投,整天就喜欢喝酒赌钱,没事调戏个良家妇女,如今快到了而立之年也没有成家。镇上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德性,不愿意接触他们俩。

刚来镇上的曹大郎就成了他们下手的对象,曹大郎刚死了爹娘,家里只有他一个人当家作主,还开了杂货铺,手里肯定有闲钱。

而且曹大郎一个乡下来的泥腿子,肯定没什么见识,也好上钩。果不其然,曹大郎被他们两个勾着赌了几次几句深陷其中。

两个人趁着曹大郎的银子过了一段快活日子,结果曹大郎就被打断了腿,搬回了乡下。过惯了有钱的日子,一下子又回到从前,二人就不适应,就想再找曹大郎弄点钱花,

曹大郎说没钱,赵多宝就出主意让他卖儿子。可是曹大郎是没有那么聪明,才会被两个人哄骗。可是他也不傻,他就这么一个儿子,婆娘还不会生了,以后就指着儿子给他养老呢,怎么会卖儿子,所以怎么都不同意。

于是三人之间气氛就不怎么好了,每个人都只顾着喝闷酒。赵多宝,酒量最不好,很快就喝醉了,剩下曹大郎和王三旺接着喝酒。

王三旺平时都拿赵多宝当出头羊,看赵多宝没有劝成功,还不死心,就自己亲自劝曹大郎卖了儿子。就跟曹大郎说儿子卖出去之后也能找他要钱,还不用养了,难倒卖出去就不是自己儿子,不用为自己养老了吗这些话来哄骗曹大郎。

曹大郎后来有些意动,可是想了想又摇脑袋拒绝了。王三旺看本来都要劝成功了,突然曹大郎又不同意了,就假装恼怒地说曹大郎不拿他当兄弟了,连他的劝都不听了,以后他们还是绝交好了。

曹大郎这憨子立刻就急了,就跟王三旺交了底,说自己家还有传家宝。

是他爹娘留下的,据说是逃灾的时候有钱人家拿来换粮食的。灾荒年间大乱逃命的时候什么金银玉石都不如粮食,就有人那玉镯和钗子跟曹大郎的爹娘换了粮食。

曹大郎的爹娘得了好东西之后就埋在柴房下面,直到临死前才告诉了儿子。曹大郎嘴也紧,连妻子儿子都没说,没想到告诉了王三旺。

王三旺听了之后有些意动,却假装不信,让曹大郎带他去看。曹大郎喝酒意识都不完整了,被王三旺一激就带着他去挖传家宝。

因为东西埋的还挺深,两个人就点了煤油灯挖了大半宿,财宝挖的露个头之后曹大郎的酒也逐渐醒了。酒醒了之后曹大郎就不想再挖了,拉着王三旺就走。

到手的财宝王三旺怎么会放手,就和曹大郎起了冲突,结果煤油灯就掉到了柴火上面,火势瞬间就起来了。王三旺就见财起意,抄着木柴照着曹大郎脑袋上就是一击。

曹大郎晕过去之后王三旺迅速挖出已经露头的财宝抱着就走,因为是抄的小路所以很快就回了家,路上也没有遇到人,甚至到家的时候都是翻了墙进去的,也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到的家。

事情已经审理清楚之后,王三旺被收押择日问斩,还没来得及出手的财物也被归还给曹李氏。

案件审理完毕之后,知县邀请杨之初和杨天去后衙做客,二人不敢推辞,就跟着去了,曹李氏也暂时被安置在府衙等待衙役去王三旺家中清点财物。

至于曹氏族人,法不责众,知县只能训斥一番之后就将他们放了。

知县大人喝了口茶,就开口道:“这次多谢二位的仗义相助了,要不然曹李氏这妇人被抓回去之后这桩案件说不定就此被掩盖下去了。”

杨之初二人赶忙推辞,“这件事情还是靠知县大人明察秋毫,我二人只是恰好遇到,不敢居功。”不过是客套话,杨之初当然要推辞。

双方客套一番之后,杨之初等人就告辞了。因为知道曹氏族人对曹家财物虎视眈眈,知县特地派了衙役跟着曹李氏去上河村接回儿子。

曹李氏一下子突然到手了大笔财物,有些不知所措之外更多的是欢喜,毕竟这是他们母子两个下半辈子的依仗了。

知道这些东西在手里就是祸害,今天这么多人都知道了,家里之后都不会安生。曹李氏就借着杨之初和杨天二人还在将原来的杂货铺也卖了,准备跟着二人去霍州城定居。

二人见状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曹李氏再留在这里确实是不合适,跟曹氏宗族的矛盾已经放到明面上,还没有娘家,留在这里到处都是麻烦,去到霍州城虽然一个寡妇带着半打孩子也不好生活,但是要比这里好多了,至少治安什么的好多了,曹李氏手中也有钱,不至于过的太艰难。

打定主意之后,杨之初等人跟着曹李氏去上河村接了曹李氏的儿子就出发了,曹李氏家中的东西一把大火都被烧毁了,也没什么好带的。曹李氏回家里挖出了自己用来藏银钱和地契、房契的坛子,就离开了上河村。

虽然不甘心,但是有杨之初一行人和知县大人派来的衙役跟着曹李氏,曹氏族人也不敢多做什么,就放他们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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