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被沉塘的女人(2/2)
杨之初看她精神不错,虽然对一个陌生人不好问太过私密的问题,但是可能涉及案件,杨之初只能斟酌地开口。
仿佛看出了杨之初的踌躇,妇人就自己主动开口了:“不瞒诸位公子,妇人本市上河村曹李氏,半个月前当家的突发意外死去,族里说是我杀害的当家的,逼我承认。我抵死不认,他们就准备开了祠堂定下我的罪名,要将我拉去沉塘,好夺得我家财产。
小妇人走投无路之下才趁晚上守夜的睡着了找了两把凳子翻出墙外逃出来,但是小妇人已经很久没有进食过,还被打断了一条腿,因此晕倒在了半路上。多亏各位公子相救,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没想到涉及到了命案,这样一来就不是小事了。杨之初问道:“那你要去报官吗?只要你是清白的,县令会还你一个公道的。”
没想到妇人立马就又跪下了,“不是妇人我不去报官,实在是我也不知道我家当家的怎么死的。
要是族里长辈去了,一定会说是我杀死的,这样我怎么也说不清楚了呀。我还有一个九岁的儿子在家里无人照顾呀,求求各位公子帮帮我吧,大恩大德将来一定会回报的。”
听着妇人声声泣血的言论,杨之初和杨天也很同情她。
但是杨之初本来就不是当地人士,只是途径此地,也不好插手本地案件。尤其是妇人所说杨之初也不知道真假。
妇人要是偷情之后谋杀丈夫也不是没有可能,杨之初和她只是萍水相逢,更加不了解她的为人,怎么敢轻易为她出头。
不过杨之初知道当朝律法,这种案件涉及到人命官司,知县也不敢轻易判决,知县作出初步判定之后还要移交府里复审,如果判决不一致或者涉案人员喊冤的话是要重新由大理寺审理才能下最终判决。
于是杨之初就再次劝妇人直接去官府报案,如果不想被宗族处理的话,必须要报官,还向她解释了一番律法规定。
妇人听完之后不再哭喊,但是仍然满面凄容,看杨之初一行人没有想帮她的意思,就将事情和盘托出,以期杨之初等人能够动容。
妇人曹李氏,丈夫曹大郎原来是走街串巷的货郎,后来赚了点钱之后在镇上开了一家杂货铺子。本来曹大郎是个忠厚顾家的人,对父母也十分孝顺。所以李氏才会嫁给他,李氏年轻的时候也是十里八村有名的贤惠人,还长的漂亮。
但是父母去世,搬来镇上之后曹大郎认识了一帮狐群狗党整天出去喝花酒,还去赌坊赌钱。家里的银两逐渐见底。
曹李氏一开始还劝曹大郎改邪归正,结果曹大郎不仅不听还变本加厉。劝阻没有用,曹李氏就开始把家中的钱藏起来,曹大郎找不到钱,就会对曹李氏拳打脚踢,曹李氏后来两次怀孕都被打流产,第二次流产之后大夫就说她不能再怀孕了。
但是这并没有让曹大郎悔改,反而整天骂曹李氏不下蛋的母鸡,还和狐朋狗友有钱就去青楼,没钱就去调戏别家有点姿色的小妇人。
后来曹大郎和那帮混子因为调戏别人家的妇人被逮到而被打断了腿,因为自己理亏所以没办法索要赔偿。曹大郎瘸了腿,杂货铺子也没法开下去了,就关了铺子回了乡下老家。
结果曹大郎瘸腿之后酗酒更加厉害了,不仅对曹李氏,对儿子也开始一不如意就怒骂,骂完之后就暴打。刚开始族里亲人还会来劝几句,但是一有人劝,曹大郎就说劝的人和曹李氏有奸情,到最后也没人敢管他家的事了。
在曹大郎意外死亡的前一天,他的狐朋狗友来家里找他喝酒,害怕他们喝醉之后殴打自己,曹李氏就准备好下酒菜之后带着儿子去村头寡妇家借宿一宿。
结果半夜的时候家里起火,曹大郎被烧死了。扑灭大火之后,发现曹大郎是在柴房被烧死了。
本来喝醉酒之后曹大郎意外死亡,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因为曹大郎死在了柴房,他喝醉之后为什么会去柴房。还有就是曹李氏一般都不麻烦别人的,可是当天晚上偏偏借宿在了寡妇家。
偏偏寡妇后来还作证说曹李氏半夜出去上茅房去了很长时间,于是族里就开了祠堂说是曹李氏杀死了曹大郎,要将曹李氏沉塘。
可是曹李氏自己明明半夜没有出去,寡妇最开始也没有说这件事,后来才突然改口。所以曹李氏怀疑他们是要处死自己,好将自己家里的田地铺子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