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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在女(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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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她估计也怕儿媳发飙,从柜子里掏出红糖,切出一点碎末,加了进去:“红糖最是养女人。你赶紧吃吧。”

农妇在看到那一小撮红糖碎末的时候,掀起铺盖,一下子冲到厨房。她的丈夫虚弱得在头上裹了头巾,这是替她在坐月子。而丈夫碗里放的满满都是肉。

农妇一言不发,擡手抢走他的碗,一口就把鸡腿上的肉嗦个干净。婆婆没想到,儿媳竟然敢抢儿子的肉吃。

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哭起来:“下作的娼妇,那可是我养了半年的鸡。打小鸡腿都是我儿子的,你竟然敢抢他的。他可是你丈夫!”

农妇踢了踢丈夫,道:“我可刚给你生了儿子。若是不吃饱,产不下奶饿死了你儿子。你自己看着办。”

她丈夫素来软弱,如今也为难,扶起母亲:“娘,你小声点。外人都听到了。”

婆婆白了他一眼:“正是要外人来评评理。她都吃了我三个南瓜了,还专门给她煮了鸡汤,又加了红糖这样的金贵东西。她可倒好,br/>

农妇已经将肉吃的差不多,摸了摸嘴巴,道:“老虔婆,我看在你是婆婆的份上,才叫你一声娘。你还打算让谁评理?我姑子们打小也没尝过肉味。我正打算明天把那只公鸡也杀了,请她们也一起吃一顿!”

冯梦龙看到这里,却叹息一声。他任职的福建寿宁县,溺死女婴之事频发。

他也听过秦良玉的英名,震惊于她与自己同岁。纵然有女将在前,然而在此地,女婴连存活都不被允许。

“此地女子何艰。纵然她有天纵英才,生而溺之,又如何长大?”

当地生下的女婴如果没有立刻被淹死,就被扔在路上,被践踏。这是让魂灵们明白,女胎不要再投入他们家,不然就是这个下场。

“闽俗重男轻女,寿宁亦然,生女则溺之”。因此,他“设厉禁,且捐俸以赏收养者”,使“此风顿息”。

为了让百姓明白,他还专门写了《禁溺女告示》。这个告示不仅被四处张贴,还被刻石立碑。

冯梦龙写的告示中,道:“十月怀胎,吃尽辛苦,不论男女,总是骨肉,何忍淹弃?…畜生还怕杀害,况且活活一条性命,置之死地,你心何安?”

而他也采取司法措施,使之奏效。告示中规定,以后有生女不肯留养者,邻居必须告官府领赏钱,否则问罪。女婴父亲会被重责三十,枷号一月。

而愿意抱养女婴的家庭,县城给嘉奖,以旌其善。等女婴长大后,她的亲生父母不许相认。

冯梦龙也深深叹息:“女学不振,则国弱。可闽地习俗到底从何而起?”

他之所以判处父亲,也是因为本来就是女子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杀女婴,不也是杀将来的她自己?此等恶习祸从父来。

而此地看到天幕之人,也私下议论纷纷:“原来那时候女子还有用。”

“有用没用,难道你现在还敢溺女婴?”

“县里都有告示,谁还敢?”

也有人收养了女婴,看着她健康长大,道:“说不定,我的女儿将来也能青史留名呢!”

他妻子笑道:“她能健康长大,我就阿弥陀佛了。捡回来的时候,这孩子还没一个耗子大。若不是我也刚生了孩子,怎么奶活她。”

“将来,女子肯定和过去不同了!”

春秋战国

许穆夫人和其余陪嫁的姬姓姐妹们,刚刚回到故国。北狄入侵卫国,而卫懿公死于乱军之中。

面对满目疮痍的故国,许穆夫人并没有着急找自己的哥哥们。而是和姐妹们商量怎么办。

“我们从许国来此,就是为了复卫国。不过,我有一事要与姐妹们商量。”

众位姐妹自然没有意见,她们抛弃许国安稳的日子来此,也是因许穆夫人带头,又难忘故国。

许穆夫人道:“如今最重要的就是赈济百姓,收拢民众,再汇集成军队。此后,我虽然打算复国,然而打算立为姬国。”

她们本就是卫氏姬姓,闻言自然也无不可。而她们回程前,本来也带了救济物品才回国。因此,她们赈济百姓后,很快引来更多人。

不过,也有百姓不熟悉她是谁,旁人解释道:“她就是嫁给许国的许穆公的许穆夫人。”

许穆夫人微笑,解释道:“我也是姬姓卫氏,你们可以叫我姬夫人或者卫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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